关于举办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7〕32号)

作者: 时间:2017-12-21 点击数:

关于举办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7〕3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职院校、省属普通中专学校: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院校影响力和吸引力,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全面实现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对接,根据《关于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6〕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定于2017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见各赛项方案。

二、参赛资格

(一)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本科院校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二)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 21 周岁;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 25 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比赛当年的5 月 1 日为准。

(三)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过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四)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三、组队要求

中职组和高职组各项目参赛名额分配如下:

1、中职组:

设区市名额:赣州市个人赛每赛项4人、团体赛3队;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吉安市等地区个人赛3人、团体赛2队;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宜春、抚州等地区个人赛2人、团体赛2队。

省直管县(市)、高职院校中专部、省属普通中专名额:个人赛2人、团体赛1队。

2、高职组:团体赛每所高职院校1-2队,个人赛每赛项2人。

3、中职组、高职组少于6个参赛院校的项目不开赛。

四、比赛方案

具体赛项名称、比赛形式、组队要求、项目承办学校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五、选拔方式

为了确保省赛安全有序开展,完善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的竞赛机制,中职组竞赛分学校竞赛、设区市竞赛、省级竞赛三个层次。设区市竞赛的优胜者代表该设区市参加省级竞赛。省直管试点县(市)、省属中专、高职学院(含中专部)经过校内技能竞赛选拔后,择优派代表队分别参加省级竞赛。

六、报名办法

大赛报名通过“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zjsz.jxedu.gov.cn/MAOA)进行网络报名,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1.部分职业学校有若干个校名,本管理平台仅取其中一个校名,用户名均采用学校全称。

2.学校用户名已设定,密码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地市所属学校管理员用户密码请向所在设区市教育局职成科(处)获取,已修改密码的请使用修改后密码。高职院校、省属普通中专学校用户密码请向省教育厅职成处获取,已修改密码的请使用修改后密码。

(一)学生竞赛报名步骤

1.学校管理员确定参赛选手后,登录“管理平台”,找到“学生竞赛管理系统”,点击输入“1”,根据系统要求逐一上传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为1寸(宽300像素,高450像素)。

2.设区市所属职业学校的参赛学校信息由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管理员负责审核;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人员报名信息请学校自行把关。

(二)注意事项

1.大赛报名开始时间定于9月25日,至9月30日截止,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受选手报名;比赛开始前一星期,各参赛学校不能更换选手。

2.各地、各校必须选派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审核本地区参赛选手资格,了解本地区各校报名情况。如遇技术问题,请加入“管理平台”QQ群,群号为 6531380;或致电“管理平台”技术员:周老师,联系电话:13767133775。

七、参赛选手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组委会将对参赛选手的参赛条件统一进行身份核查(以学籍系统注册信息为准),对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将作出禁止参赛处理。

2.参赛选手报到时需提供本人参赛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提供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籍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赛前报到时,若参赛选手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身份造假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赛后若发现参赛选手身份造假的,将收回证书,并通报批评。

八、奖项设置

团体赛项目和个人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按参赛人数(队数)确定,其中: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0%(学前教育类设全能奖,不设单项奖)。为团体(个人)一等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个人赛指导教师为1人、团体赛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学前教育全能奖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设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和分配的名额,选择省赛优秀选手推荐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当年未举办省赛的国赛项目,省教育厅将根据三年内参加国赛的成绩或近一年国家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分会(分支机构)、相关国家级学会(协会)、全国性学术团体、全国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学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全国性大赛组委会等举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的成绩,择优推荐代表队参加国赛。

九、比赛宣传

各地、各校要加大赛事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当地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社、网络等)对各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把各地各校开展技能大赛的图片报送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宣传联系人:洪丽,电话:0791-86765155,QQ:53121809 。

十、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2.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见附件

3.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大赛组委会:

主 任:叶仁荪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江西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郭奕珊 江西省教育厅巡视员

委 员: 曹伴好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邓文君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

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肖德征 江西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汤泾洪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陈迎荔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调研员

李春明 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

熊茶珍 九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缪晓波 景德镇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 波 萍乡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总督学

何卫兵 新余市教育局副局长

余 翀 鹰潭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 璘 赣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饶时红 宜春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郑乐春 上饶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晓园 吉安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雨龙 抚州市教育局调研员

张晨曙 江西工程学院院长

曾青生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姚小英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赵恒伯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院长

陈东林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熊起明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院长

朱隆亮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林火平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院长

李国清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院长

武来成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书记

黄明忠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院长

朱 繁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杨云山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刘 胜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杨乐文 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校长

李禄元 江西省商务学校校长

李 鸣 江西省建筑工业学校校长

熊焕义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书记

周树文 南昌市汽车机电学校校长

陆 旭 江西财经大学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负责人

黄国清 江西农业大学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负责人

郭才顺 南昌工程学院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负责人

陈建华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负责人

毛美琪 江西省护理学会理事长

4.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

主 任:汤泾洪(兼)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副主任:陈迎荔(兼)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调研员

成 员: 于江宾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主任科员

杨雪飞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科员

洪 丽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科员

袁玖根 江西省科技师范大学副教授

十一、其他

1.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加大赛的学校领队、教师和学生的旅差费、食宿费、交通费按标准回派出单位报销。

2.大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附件:1. 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一览表(中职组)

2. 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一览表(高职组)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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